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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m.fan-pin.com
林业问题~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际国内十分瞩目的巨大生态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对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我国林业的“天”字号工程、一号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被许多地方赞誉为“德政工程”、林业的“希望工程”。分布于广大农村的乡镇林业站是林业工作的基层单位,其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规划设计、资源管理、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下面从几方面浅谈乡镇林业站如何做好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
  一、宣传发动是前提
  1998年洪水之后,国家开始进行天然林保护工作的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随着工程的实施,初步显现出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但在工程实施之初,部分群众对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目的、意义不太了解。为了保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尽快提高林区群众对该项工程的认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准确掌握国家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政策,乡镇林业站要紧紧围绕“保护天然林,维护生命线”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会议、宣传车等群众欢迎的形式,用群众能理解的语言和群众可以接受的方式,深入扎实地宣传,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 、健全队伍网络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性、政策性强。乡镇林业站建在农村,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最熟悉辖区内的民情、社情和林情。为打牢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的基础,乡镇林业站在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建专门护林队伍,健全护林网络。具体做法为:一是“确定一站”。在乡镇林业站加挂“天然林保护站”的牌子,明确乡镇林业站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中的职责和任务,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本区域内的天然林保护工作。二是“选好一批人”。乡镇林业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冈”的原则,在乡(镇)、村、组选择热爱林业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护林员。三是“划好一片山”。乡镇林业站在搞好现场实际勘测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作业设计,并根据森林资源的分布状况和管护难易程度,划定管护责任区,明确管护小班面积。四是“形成一个网”。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进一步形成了乡镇林业站--管护责任区(中心护林员)--管护小班(护林员)的集体林区天然林资源管护体系,做到乡有林业(天保)站,村有中心护林员,组有护林员的乡(镇)、村、组三级护林网络,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完善队伍制度
  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的乡下林业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把工作重心放在天然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上,首先,乡镇林业站自身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制定了《天然林资源管护制度》、《护林员招聘办法》、《护林员主要职责》、护林员管护目标量化评比制度》、《护林员考核及奖惩办法》、《护林员学习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护林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规定和规范,使其依法进行林木管护。其次,乡镇林业站在天然林保护资金的使用上严格坚持资金报帐制,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乡镇林业站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天然林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为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工程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四、管好护林员队伍
  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配合好林业站落实管护区域、管护任务、管护措施和保护标志;配合做好管护区内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和防止乱砍滥伐等森林三防工作;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制止乱捕滥猎行为;配合做好防止毁林开垦和破坏林地的采砂,采土、采石等行为,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配合查处人、畜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等。因此,管理好护林员队伍,是工程任务能否落实到实处的关键。针对护林员工作地点分散,时间自由度大,素质高低不一的特点,乡镇林业站在护林员的公开选聘、学习培训、目标责任、考核兑现、淘汰解聘等环节强化管理。一是坚持实行护林员公开聘用制。聘用护林员,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小组推荐,由乡镇林业站负责考核,再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公示后,批准聘用。二是坚持护林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对聘用的护林员,乡镇林业站定期组织他们进行有关林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使他们明确管护对象,弄清管护内容,搞清管护形式,进一步提高管护水平。二是坚持护林员管护目标责任制。乡镇林业站与每个护林员都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他们的管护区域、面积、职责和报酬,要求护林员对巡山护林情况定期报告。在此基础上,乡镇林业站对护林员的管护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实行目标管理,并统一规范张榜上墙,以便于群众监督。四是坚持护林员报酬考核兑现制。乡镇林业站严格按照管护合同、护林员职责和考核办法,对专、兼职护林员进行年终百分制考核,并严格依据考核结果兑现护林员报酬,做到奖优罚劣。五是坚持护林员淘汰解聘制度。乡镇林业站根据护林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和年终考核结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考核结果低于管护要求的护林员予以解聘。通过乡镇林业站的严格管理,打造出了一支素质较好、认真负责的护林员队伍。
  五、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乡镇林业站要认真贯彻“严管林”的要求,切实把天保工程区的森林资源管好。一要狠抓采伐限额管理。林业站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限额采伐管理当作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头等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严格按照采伐审批程序,积极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抓好农民自用材、培植业用材和烧材的采伐管理,坚决杜绝无证采伐和超限额采伐。二要切实强化林地保护管理。乡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发现非法征、占用工程区内林地行为的,要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防止林地非法流失和林地逆转。三要强化林权管理。乡镇林业站要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权证发放情况进行清理登记,明确和稳定森林资源的权属关系,同时积极协助调处林权纠纷,保证集体林区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四要加强木材流通领域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乡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同时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天然林保护区及周边地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发现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责任重于泰山,乡镇林业站发挥他们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要积极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实施办法》,在站内挂“天然林保护管护站”的牌子,加大参与集体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度建设的力度。二要明确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中的工作任务、职责、目标、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及考核与奖惩的标准,为参与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七、强化林业站自身建设
  为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乡镇林业站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林业站自身建设工作。首先,强化乡镇林业站职能。在做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同时,乡镇林业站切实抓好科技推广和林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创办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把科技兴林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其次,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林业站职工的整体素质。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林业站队伍素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林业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适应新时期林业建设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乡镇林业站培训工作,乡镇林业站要按照《全国林业站培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要求,结合当地林业站人员素质的实际,更新观念,进一步探索加强林业站人员培训的模式和途径,切实抓好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林业站队伍的整体素质。第三,组织站内职工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2004年全国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国家林业局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站实际,制定学习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把林业站建设成“文明窗口单位”。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高度和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林业实现由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的重大举措。保护好天然林资源是乡镇林业站的工作,也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乡镇林业站必须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两个务必”,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发挥乡镇林业站的职能作用,从而保护好天然林资源。

心肝.txt: https://t00y.com/file/22807494-414647797

你可以到贵州天保工程网站下载,有国家林业局的红头文件和管理办法。网址是http://www.gzstbb.com/jsgc/SoftShow.Asp?SoftID=78
或者用迅雷下http://www.gzstbb.com/UpLoadFiles/jsgc/2007-11/2007111610403161543.doc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效,为了加强和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的营造林管理,提高营造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保工程的营造林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营造林管理工作,系指天保工程实施的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人工造林等营造和管理的全过程。
第四条营造林应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确保质量,讲求实效。
第二章规划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五条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国家下达的营造林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旗)林业主管部门、国有重点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等工程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县级实施单位)。
第六条各工程实施单位应根据下达的营造林任务,及时开展作业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第七条作业设计应由具有丁级以上(含丁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其中,采用飞机播种的,设计单位应具有乙级以上的资质),实行作业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在同等条件下,实施单位要择优选用资质较高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作业设计任务,以确保设计质量。作业设计费用可列入营造林建设成本,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等规定,以及现行的<造林技术规程 》 、 《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 、 《 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 、 《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 等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作业设计,确保作业设计质量。
第九条作业设计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州、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十条除了跨区域的大面积飞播造林任务可由省、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外,其他营造林任务由县级实施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条营造林要优先使用经国家或省级审定的林木良种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禁止使用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第十二条营造林应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积极推广多树种配置,大力营造棍交林。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立地条件较好地段的人工造林,可选择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树种,提高林地产出率。
第十三条农村能源紧缺的地方,要在集居地周围的宜林荒山荒地营造一部分薪炭林,有效解决天然林禁伐和封山育林后当地的烧柴问题,大力推进节柴改灶,鼓励农村发展各种新型替代能源。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设计内容的,须报经原审批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积极推行营造林法人负责制、合同制、报账制等先进管理办法。
第+六条森工企业等国有单位承担的营造林任务,应按照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富余职工保质保量完成。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内部招投标制,不得擅自将工程进行二次转包或分包。
第十七条实施单位应按照作业设计的要求,对新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抚育和管护,确保营造林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八条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实用科技成果,提高工程科技含量。尤其是对立地条件差的造林配套技术,以及病虫鼠兔危害的防治技术等,要加大科技配套措施的综合应用,提高建设成效。
第+九条要加强各级造林技术与管理的培训,针对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工程规划设计、质量标准、质量管理与控制、栽培技术、以及调查、检查和验收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第二十条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会计核算办法,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以如何方式挤占、截留、挪用营造林资金。
第三章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第二+一条按照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营造林的检查指导,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二+二条为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督,实行技术质量负责制。有条件的,可聘请有造林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实施单位的营造林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理费用可列入营造林成本,监理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营造林检查实行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级核查三级检查制度。
第二+四条营造林检查和核查具体工作,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调查设计单位及专业调查人员承担。
第二十五条营造林任务完成、达到作业设计成效验收年限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实施单位应按程序提请有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验收的年限一般按照人工造林 3 年,封山育林、飞播造林 5 年进行,具体以作业设计确定的年限为准。
第二+六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组织对实施单位营造林地块的成效逐块进行检查验收。达不到成效验收标准的,责成实施单位进一步采取补植补造等措施,直至达标后再行验收。省级批准验收成果的相关部门和承担验收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对验收成果实行终身负责制。省级检查验收报告应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备案,必要时国家林业局将组织抽查。
第二+七条由于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营造林损毁,应按照民政部 《 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 》 等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对损毁的营造林进行核销。营造林损毁,是指由于等级较高、破坏力较强的干旱、拱涝、风雹(包括龙卷风、沙尘暴、咫风等)、地震、低温冷冻、雪灾、病虫鼠兔危害、滑坡、泥石流等各种异常自然现象和森林火灾造成的灾害损失。
第二+八条损毁面积的调查须由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并出具损毁调查报告。
第二十九条损毁核销申请由实施单位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提交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包括计划、设计、施工文件、受灾等级、县级以上权威部门的气象资料和灾害发生认定书、损毁调查报告等)。
第三+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灾情的统计、核实、核销,汇总后向国家林业局备案。国家林业局根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报的情祝,必要时对核销的营造林面积进行核查。
第三十一条经核销后的地块,适宜继续开展营造林的,可重新纳入作业设计范围。
第四章建设成果管理
第三+二条营造林成果验收后,需要移交林权所有者管理的,实施单位应及时移交。合股造林的,按照有关协议办理。
第三十三条认真清理营造林结余资金。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地要认真总结营造林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各项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五条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工程实施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营造林管理档案,及时更新营造林的有关数据,准确提交有关报表和信息,实行科学化、电子化管理。
第五章奖惩
第三+六条对营造林质量高、成效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成效差、严重不合格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十七条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事故的,要依照 《 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 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实施单位应将自查的结呆,作为对营造林支付报酬的主要依据;省级复查结果,应当作为对实施单位年度营造林资金和任务进行调整和安排的主要依据;国家级核查结果,应作为对省级单位营造林资金和任务进行调整和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林业问题
分布于广大农村的乡镇林业站是林业工作的基层单位,其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规划设计、资源管理、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下面从几方面浅谈乡镇林业站如何做好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 一、宣传发动是前提 1998年洪水之后,国家开始进行天然林保护工作的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了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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