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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07-03m.fan-pin.com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需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丰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4、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并得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法律分析】: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7、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北京业主委员会设立的法律规定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工作时间等。《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可以做业主委员吗?如果不行,有什么法律依据
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

业主委员会成员如何产生
1、物业出售并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规划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和入住50%以上的住户。2、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入住30%的住户而费用已交付满二年的。二、业主委员会委员需具备哪些条件?(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物业的职责是什么?小区业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手续?
成立业主委员会主要依据的就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根据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可以进入业主委员会吗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衍生问题:业主...

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备以下条件的业主中选举产生: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

担任业主委员会的委员,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

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核条件
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核条件如下: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2、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业委会委员人数一般为...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能参选业委会成员吗
可以,只要是满足业委会成员的要求就可以。一般来说,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4、品行端正无劣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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