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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什么情况下会有上级司法局下来调查,上级下来调查是不是就是收监 缓刑期间当地司法所通知我去上级社区矫正中心是什么情况,是不是...

2024-07-03m.fan-pin.com
缓刑期间上级司法叫我去谈话是什么情况是不是收监~

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上级机关可以随时来调查的,以确认犯罪分子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如若有违法活动及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不是收监,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缓刑人员需要定期去社区报到,以便基层组织能够了解缓刑人员的情况

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上级机关可以随时来调查,以确认犯罪分子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如若有违法活动及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扩展资料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上级司法局来调查,最大的可能是对缓刑犯的现实情况进行了解,以掌握缓刑犯执行情况。应该不是来收监的,因为收监的事是公安机关的事,而且有其相应的法定条件、法定程序。
这里恰恰没有规定:上级司法局来调查就是要收监的规定。
2、是否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
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能少于1年。
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3、缓刑的撤销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
(2)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由法院认定)

我说得通俗点让你好理解吧。

上级司法局下来调查矫正人员(个人)的话,有以下几种情况:
1、突击检查。2、对一些特殊特别典型的个案进行查(如暂予监外执行的会看病历) 3、对不服管的矫正人员,司法所有向上级上报,就会派人下来调查情况
若是要收监的话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如私自外出,不汇报等等)但是一般是司法所先教育,如果多次教育仍然不改正的,司法所会向上一级部门提请警告,两次警告还不改就会收监。
2、在社区矫正期间有重新违法犯罪的行为,那就没有机会了,直接收监了。然后上级司法局会看日常监督管理的材料。
3、有人举报吧。
一般如果要收监的话,会有之前给警告记录,才会有可能。然后司法局向法院申请,然后法院再判决,最后就带去监狱啦~~
按照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缓刑期间违反以下几种情况会被收监: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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