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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懂法在镇上买了集体宅基地建了房子现在该怎么办? 有关农村宅基地的法律及条文

2024-07-01m.fan-pin.com
房屋住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房屋住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有很多。
1、《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
3、《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 )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等等。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不是你不懂法,应该是打算投机取巧,结果弄巧成拙。文化大革命期间绝对人人知道不能买卖任何土地,以后80年代中期国家开展过一次整治宅基地行动,又一次宣传了土地不能买卖,当然也处罚了买卖者。现在已合适的价钱让给镇里缺宅基地的家庭吧,也可以静观其变,等着以后出现奇迹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项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1、当事人属于“非农业户口”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受让农村的宅基地及其建筑物;
2、否则本人的权益是没有保障的,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该房产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不是你不懂法,应该是打算投机取巧,结果弄巧成拙。文化大革命期间绝对人人知道不能买卖任何土地,以后80年代中期国家开展过一次整治宅基地行动,又一次宣传了土地不能买卖,当然也处罚了买卖者。现在已合适的价钱让给镇里缺宅基地的家庭吧,也可以静观其变,等着以后出现奇迹

两个办法:1.继续占着,村集体跟你签的合同虽然无效,但房屋的货币价值以及利息是你的。2.转让给房屋土地所属集体村组织成员。你可以溢价销售。获利了结。

违法的,已经建了,不能怎么样,办不了证件,住你的,反正没人撵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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