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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护承包方什么流转土地经营权

2024-07-03m.fan-pin.com
~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一.转包与转让有相同之处
1.都由承包方主张权利,或转包,或转让;
2.都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并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3.都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转包费或转让费数额;
4.都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受让优先权;
5.都不能超过法定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
二.转包与转让有两个原则区别
1.流转的决定权不同。转包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必经发包方同意;而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2.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期限届满后,原承包方仍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让则不同,转让后,原承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终止,由受让方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转让之日起,原承包方不再享有该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另外,备案要求也不同。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农户,不是农民个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五.实行招投标、拍卖等方式承包土地的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3、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鼓励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什么意思 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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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规定?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部分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剩余期限,否则,超过部分无效,而非整个流转合同无效。3.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或土地农业用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象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家庭土地流转的方式都有哪些?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1.租赁 也就是土地承包人把土地租给别人耕种,自己收取双方签订合同时达成一致的租金,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同时,在“三权分置”下,土地的经营权将从承包户转移到流转方,土地的承包权不发生改变。这种方式对流转方的身份没有限制,非农户口人员也可进行流转。2.转包 转包是租赁中的...

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是以什么为基础?
3.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符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并且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私下建设,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且占用农村耕地的,政府是有权收回土地并处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转租。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什么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底是一种什么权利?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前我们必须要明确的。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一)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土地在中国属于一种特定财产,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入股是指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或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将其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公司。继承是指因继承而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和通过招标、拍卖、...

承包权村土地国家有什么政策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条件是什么?
一种是通过发包方和集体组织的成员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即通过村内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种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户承包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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