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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流程

2024-07-05m.fan-p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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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申诉的流程具体如下:1、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2、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和法律适用的审查。3、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或是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检察院和法院还有公安局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就会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

缓刑执行完毕后申诉是否可以
缓刑执行完毕后申诉是可以的。因为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规定的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两年之内,所以,缓刑执行完毕只要没有超过两年,在有确切的证据的情况下原审被告人都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

急!!!刑事案件在刑侦调查阶段,律师能做的是什么?可以与当事人交谈有关...
可以与当事人了解情况吗?可以看到案宗吗?律师该做的是什么?:按刑事诉讼法第96条,可以了解情况,但不能看到案卷。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刑事再审检察建议
而通过发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既保证检-察-院全面有效地履行刑事审判监督权,做到有错必纠,同时也可以督促审判机关对存在问题的生效裁判予以重视,并及时纠正。二、坚持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对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该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始终坚持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原则,收集...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可以免起诉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仍然不...
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部分对此做出了规定。其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对于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第二百零四条则规定了以下四种...

合同诈骗,请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七、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案或撤销案件的决定后,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以为,这个阶段调查取证的重点可以放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进行调查取证,为申请取保候审做必要的证据准备;另一个是搜集类似案件的相关案例,为无罪或罪轻辩护做必要准备。严格禁止反侦查的调查取证。近些年,被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几乎都与反侦查的调查取证有关。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
负责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以及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办理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和控告司法人员犯罪案件;综合反映控告、申诉和举报情况;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和初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有关案件线索的查处;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负责对交办案件的处理;指导市辖县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业务...

刑事案件 — 关于羁押超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委联全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不仅没有对这一规定进行任何补救,相反还在第33条对此又作了强调,指出:“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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