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网 导航

在量刑上认罪与不认罪的区别是什么? 认罪和不认罪有什么区别

2024-07-05m.fan-pin.com
刑事案件中认罪与不认罪区别~

法律分析:在量刑上认罪与不认罪的区别是:被告人如果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和提出的证据进行抗辩,许多检察官会认为被告人“拒不认罪”,往往建议法庭对其适用较重的刑罚;相反地,如果被告人承认被指控的行为,较少与检察官对抗,检察官则认为其“认罪态度良好”,从而建议法庭酌定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分析:两者后果不同。如果认罪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如果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而犯罪行为人死不认罪,也不能影响定罪,反而影响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一、在量刑上认罪与不认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量刑上认罪与不认罪的区别是:被告人如果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和提出的 证据 进行抗辩,许多检察官会认为被告人“拒不认罪”,往往建议法庭对其适用较重的 刑罚 ;相反地,如果被告人承认被指控的行为,较少与检察官对抗,检察官则认为其“认罪态度良好”,从而建议法庭酌定从轻处罚。 二、相关内容拓展 在现代 刑事诉讼 制度中,不同 诉讼 主体的诉讼角色、地位、功能和作用方面存在分工,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诉讼职能区分”。具体而言,参与审判活动的诉讼主体为了实现自己一方的诉讼目标,在整个刑事审判活动中固定地承担着各不相同的功能和作用,担当着不同的诉讼角色,并以此角色为界限实施具体的诉讼行为,发生复杂的诉讼法律关系。由于各方在审判中所承担的诉讼职能不同,他们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在性质、方向和目标等方面就具有了质的区别。 基于诉讼职能的差异,诉讼主体,特别是检察官和法官,应实施与自身诉讼职能、地位和角色相适应的诉讼行为,而不得实施与自身诉讼利益和诉讼目标相背离的诉讼行为。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检察官和法官的诉讼角色不同,承担不同的诉讼职能,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和诉讼利益,因此,三者对同一诉讼行为的认识也会有差别。因此,考察一些检察官和法官以拒不认罪为由,从重处罚被告人的观点是否具有正当性,关键应看这种观点是否与他们所承担的诉讼职能相适应。具体而言: 1.检察官持“拒不认罪,从重处罚”的观点体现出其承担主动追诉犯罪的职能特点 检察官承担控诉职能,其职责是代表国家对 犯罪嫌疑人 提起 公诉 ,处于刑事 公诉人 的地位,具有追诉犯罪的主观倾向。基于此,检察官的诉讼目标和诉讼利益是积极向法庭举证证明被告人 罪名 成立,针对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 提出的有关无罪、罪轻的证据和理由予以反驳。“检察官具有追求有利于国家的裁判结局的心理基础和利害动机。 检察官一旦向法院提起公诉,一般会在心理确信被告人有罪,并会主动追求使被告人受到法庭定罪这一结果。很难设想一个检察官会在起诉后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做出无罪裁判。不仅如此,检察官与追诉活动的成功一般有着直接利害关系:追求‘胜诉’结果对于他个人职业的成功是一种有力的推动。法庭一旦对检察官起诉的案件最终判决无罪,就等于驳回或者否定了后者的控诉请求,这种‘败诉’结果对他个人而言,构成了一种挫折??” 基于刑事公诉人的地位,在开庭审判之前,特别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往往已经较多地接触了被告人及其他案件材料,甚至亲自进行了调查取证,讯问过被告人,对案件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判断,往往内心确信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基于此种“有罪”判断,处于与被告人对抗地位的检察官,对于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辩驳易产生抵触的心理,认为被告人在审判阶段的此种辩驳不是“如实回答”,而是“狡辩”、“抵赖”,属于“拒不认罪,且态度不好”,反映出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清醒认识,人身危险性比较大,主观恶性较强,因此不宜从轻处罚,而应酌定从重处罚。 此外,检察官作为国家和社会公益的代表,惩治犯罪主观倾向较强,特别是在许多有被害人的案件中,检察官往往在情理上同情被害人,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被害人的利益,因此,更容易将被告人“拒不认罪”的诉讼行为视为“悔罪态度差”,从而倾向于严惩被告人。因此,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的辩驳行为属于“拒不认罪”,应予“从重处罚”的观点,是其主动追诉犯罪职能的体现,也与其自身和被告人处于直接对抗的诉讼地位密不可分。 2.对于被告人而言,被检察官称之为“拒不认罪”的诉讼行为是其行使辩护权的体现 与承担控诉职能的检察官相对应,被告人处于防御地位,承担辩护职能;其诉讼利益和诉讼目标是否认检察官的指控并积极举证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刑事诉讼的开启,意味着被告人处于被追诉的不利地位,其生命、自由和财产利益处于不确定状态,甚至人身自由已经受到了限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基于防御的本能,被告人承担辩护的诉讼职能,针对检察官的指控,被告人往往选择极力辩驳,否认检察官的指控并积极举证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 因此,被告人总是处于与检察官对抗的地位,二者诉讼行为和目标存在冲突,其诉讼利益和诉讼目标与检察官正好相反。同时,由于检察官作为国家公诉机关的代表,其公诉权力的行使由国家权力做保障,这造成检察官和被告人之间诉讼地位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为了维护控诉和辩护相分离,实现控辩平衡,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法律应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基于此,处于控诉地位的检察官也应尊重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保证其充分行使辩护权;否则控诉和辩护的职能不能有效区分,刑事诉讼的公正性也难以实现。 结合实际情况来看,被告人“拒不认罪”的诉讼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人对检察官指控的行为在庭审中不予承认,或者对相关证据提出疑问;二是被告人承认检察官指控的事实,但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认为自己是无罪的,或者不构成检察官指控的罪名,而构成其他犯罪。事实上,这两种情形都是被告人对自身行为的辩护,是其针对检察官指控的辩驳,与其处于防御的诉讼地位,承担辩护的诉讼职能相适应。 既然与其自身的诉讼地位和诉讼职能相适应,出于尊重被告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的立场考虑,检察官也就不宜将与之抗辩的诉讼行为称之为“拒不认罪”,更不宜建议法官“从重处罚”。 犯罪嫌疑人在一起案件中认罪与不认罪在量刑上是有着一定的区别的。可以肯定肯定地说,如果在证据充足的基础上拒不认罪或者是不配合法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调查的,不仅不用想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有可能会加重处理;但是如果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的,相关部门是会酌情进行处理的。

认罪认罚减刑的幅度有多大?
在逮捕的适用上,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认为罪行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不再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综上所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大量的刑事案件开始适用该制度。然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多数还并不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一定要有良好的态度,才能保证依法减轻量刑。

认罪认罚书上有量刑吗?
将来在服刑期间,也是考虑到当事人当初的这个行为,再次被减刑也是有可能的。综上所述,签了认罪认罚结具书是会判刑的,但是在服刑的时候会考虑到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对其进行减刑或者其他从宽处理的结果也是有的,但如果拒不认罪的,是一点从宽处理的机会都没有的。

签了认罪认罚一定会判刑吗?
以下几种人不适合签署认罪认罚书,比如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是未成年人、无刑事能力的人,像是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总之,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就说明你已经认罪了。如果你没有犯罪,千万不要签署认罪认罚书。即使你撤回了认罪认罚书,你曾经认罪的供述也会被法院部分采纳。拒不认罪的后果。没有...

法庭上被告不承认客观事实应该怎么裁定
法律分析被告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被告人从被抓获之日起就拒不认罪,此类现象在毒品案件中尤甚。审判实践中,毒品案件一对一的特殊性致使定罪量刑主要依靠毒品买卖上下家的一致口供,缺少相应的实物证据。被告人心存侥幸,不愿如实供述,试图逃脱刑罚的制裁。2、被告人被抓获之后如实认罪,但...

犯罪预备触犯其它罪名嫌疑人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四、犯罪预备触犯其它罪名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综上所述,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时候,并不是看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司法部门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就...

庭审不认罪认罚如何处理
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

认罪伏法与认罪服法的区别
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已经知道认罪伏法是什么意思?认罪伏法的意思就是已经认罪开始服刑了,对于认罪服法是指罪犯在法庭上当庭认罪了,两者区别很大,第一者是尚未开始服刑,并且有着强制认罪的说法,而第二种却是自愿认罪,如果罪行不大,可能会减刑。以...

认罪认罚没写量刑是对的吗?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认罪认罚书只是要求被告人自愿供出自己的罪行而所需要签署的,在此文书上是不会给出最后的量刑,这都是由法院来进行裁定的,但只要...

不认罪认罚法院会怎么判决
法律主观:认罪认罚法院可以轻判。认罪认罚从宽是指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刑法 》第五条 刑罚 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

被告认罪但是证据不足如何量刑?
因此,结合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嫌疑人认罪但是对自己的供述并不完整清晰,且与查明的事实及证据无法相互印证,则从疑罪从无的原则上应判决无罪;如果嫌疑人认罪且供述清楚完整,与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相互应证,那么应判决有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只是一种态度问题。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依据,比如认罪态度...

相关链接2

返回顶部
凡事房车自主流
凡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