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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院的分类和人员

2024-06-29m.fan-pin.com
~ 第四十条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第四十一条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检察官员额根据案件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和人民检察院层级等因素确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第四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检察辅助事务。
      符合检察官任职条件的检察官助理,经遴选后可以按照检察官任免程序任命为检察官。
      第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的书记员负责案件记录等检察辅助事务。
      第四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司法警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管理。
      第四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设检察技术人员,负责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项。
      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为了落实中央关于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要求,是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需要。虽然,我国有专门的检察官法,但是长期以来,检察人员是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在检察机关内部的干部人事管理方面也存在着管理模式单一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检察人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业发展、培训、职业保障与其他公务员没有实质区别,行政化色彩浓厚,导致检察人员管理难以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难以体现检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难以体现检察官与普通公务员的职业区别,也难以体现检察机关内部各类别人员的不同作用。因此,为了满足实现对检察人员科学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员队伍的客观需要,早在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开始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并在重庆、山东、广东和上海开展了试点工作。经过近十年左右的试点探索,201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此次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改革探索成果进行了固化。
      本条是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一个总纲性的规定,统领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1条、第43条至第46条,明确了检察人员的类别,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今后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均要纳入这三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其中,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检察辅助人员是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司法行政人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
      在管理内容上,目前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相关内容也纳入了修订后的检察官法。具体而言,对检察官,要实行员额制管理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检察官的单独职务序列,就是要对检察官按照“四等十二级”进行管理,即检察官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首席大检察官、一级大检察官、二级大检察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一级检察官、二级检察官、三级检察官、四级检察官、五级检察官。其所以称之为“单独”职务序列,就在于这个职务序列与行政职级脱钩,并成为检察官职业发展、职业保障的重要依据,从而使检察官的管理区别于一般公务员管理,更加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检察官职业特点,有力促进检察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检察辅助人员中,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检察官助理与书记员原则上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检察官助理职级序列分为:特级检察官助理,一级至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一级至五级检察官助理,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二级巡视员至一级科员一一对应。书记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至四级高级书记员、一级至六级书记员,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一级调研员至二级科员一一对应。其中,一级至四级高级书记员、一级至五级书记员,与一级至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一级至五级检察官助理一一对应。司法警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进行管理,参照公安机关实行人民警察职务序列,警官、警员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检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和职数;其他检察辅助人员执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有关规定。
      司法行政人员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进行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可以交流,但是一般在各自类别内交流,也可以跨类别交流。交流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员额比例和职数限额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符合任命检察官条件的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可以采取竞争性选拔或组织调整等方式转任检察官。检察官可以转任司法行政人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之间可以相互转任。

我国现在法院是怎么分级的
各级军事法院均设立审判委员会。其任务是讨论研究重大或疑难案件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亦可列席会议。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仅限于受理特定的刑事案件,即:现役军人的刑事案;军队在编职工的刑事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判的刑事案件。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

如何区分一个人是警察还是法院工勤人员呢?
7.接受其他部门领导的警察——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法警),主要参与司法执行、司法调查,维护司法机关秩序等。 备注:以上各类警察中,=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安五部门的非兵役制人员,和民航、航运、林业、铁路、缉私警察属于公务员。消防、边防、警卫、武警总部直接管理的部队、武警总部和其他部门共同领导的部...

检察官和律师哪个官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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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及公务员的范围。
第十条 各级审判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一)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第十一条 各级检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

怎样区分东莞市检察院的大小层次?
东莞市检察院--市级东莞市XX区(县)检察院--区县级再往下就没有了哈--XX检察室都是检察院派出的,不是独立的检察机关 追问 哪个是最大权力的? 追答 当然是东莞市检察院的权利大哈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有上下级关系的(法院没有),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

监察机关的组成及分类?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第十二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

我国实行的法官员额制是什么意思
我国实行的法官员额制的意思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韩国的检查官是什么职位?
韩国的检查机关共分四级: 1.大检查厅相当于我国的最高检查院。主要负责对重大案件进行侦破,以及为下级检查机关制定计划和进行总结。2.高等检查厅相当于我国省级检查院。高等检查厅无侦察权。只有对下家检查院的监督权,高等检查厅主要有五个设立在:首尔,釜山,大邱,大田和光州。3.地方检察院。相当于...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内的各级人民法院包括什么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内的各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人民法院。

检察院办案辅助人员考试真题
检察队伍: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9月2日发布《“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检察队伍管理体系。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各层级各类检察人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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