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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

2024-07-03m.fan-pin.com
2021年新旧审计法对照~

增加了对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地方银行等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机关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责任。修订后的审计法亮点有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实行审计全覆盖;赋予审计机关依法履职所必需的权限;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实际效果;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作用, 新草案新增加第六章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同时明确设置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明确违反审计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救济途径;对军地联合审计作出原则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修订后的《审计法》有七章,共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
2021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


加强审计监督,推进依法治国

1、依法审计是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题中应有之义。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国最高审计机关的职权一般由宪法授予,并直接对议会或者政府负责。
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对于审计机关而言,一是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坚持依法审计,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对审计对象而言,就是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使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协助审计成为审计对象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2、审计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国家治理体系具有丰富的内涵。就其框架结构而言,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即决策体系、执行体系、监督体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首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化,内在要求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在国家治理的监督体系中,除了宪法赋予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外,还包括党纪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
审计监督,是宪法授予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的审计监督权,它在监督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审计监督的现代化,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3、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通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跟踪审计,督促“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政策和简政放权等改革措施的落实到位;通过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通过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通过审计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等。近年来,审计机关在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向人大报告,对社会公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对象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仍然存在重视不够、整改不力、公开不及时不充分等问题,影响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4、审计监督是反腐倡廉健全吏治的重要手段。预防和惩治腐败,关键是要形成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审计监督就是一个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的“笼子”。
审计机关依法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人民网-加强审计监督 推进依法治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第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第九条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预算予以保证。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监督。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其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活动,不得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第十七条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十九条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法规定的审计机关的权限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的审计机关的权限包括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的审计机关的权限包括:(1)要求提报资料权。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2)检查权。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什么应当对本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和资产,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全国实施的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颁布时间:2006-2-28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 ...

那位朋友知道最新的审计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
新审计法是2006年修正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是对审计法的具体化和细则化,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审计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效力要比审计法的低,如果其内容与审计法的有冲突,以审计法为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审计学有哪些法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审计法所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第三条 审计法所称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
1995年1月1日。根据环球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审计法在全国实施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审计法何时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2021)_百度...
”十四、将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三十一条,将第一款修改为:“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将第三款修改为:“上级审计机关对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可以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但本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审计事项不得...

审计法知识点概述
你知道审计法的作用是什么吗?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审计法知识点概述,欢迎阅读。 一、审计法概述 (一)审计的概念 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法律,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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