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下:1、立案。公安机关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2、侦查。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危险性与案件情况采取的一系列控制犯罪嫌疑人以保证案件侦查起诉正常运行的措施。4、审查起诉。
具体如下:
1、立案。指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形式变相羁押。按照规定,侦查期限为2—7个月;
3、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危险性与案件情况采取的一系列控制犯罪嫌疑人以保证案件侦查起诉正常运行的措施。
3、4、审查起诉。按照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侦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判断,包括对线索来源可靠程度和涉嫌范围的测定;
2、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3、为查明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
4、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
5、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
6、侦查所必须遵循的制度和规定;
7、如属预谋犯罪案件,还应当提出制止现行破坏和防止造成损失的措施。
典型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1、失火案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4)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6)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3、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2)违规销售枪支两支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4、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5)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5、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2)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
(3)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6、丢失枪支不报案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2)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7、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全文
详情请查看视频回答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而制定的。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版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刑事程序: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2、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4、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5、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部颁布的部门规章,于2020年7月进行了最新的修改,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在内容上有诸多修改。比如:公安机关发现需法律援助的需要在3天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公安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等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法院如果未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理,公安在执行时应当再次征求...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一、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1、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下:(1)立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3)起诉,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4)审判,法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5)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部颁布的部门规章,于2020年7月进行了最新的修改,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在内容上有诸多修改。比如:公安机关发现需法律援助的需要在3天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公安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等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法院如果未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理,公安在执行时应当再次征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由公安部于2012年12月13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条文】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2012年12月13日公安部令第127号修订发布根据2020年7月20日公安部令第15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程序规定:1、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调查;2、侦查机关立案;3、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4、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执行。...